交通事故
有关车祸赔偿
有关车祸赔偿 我是原告,最近在打车祸官司,我们只列了车主一个人为被告,开庭时法官告诉我说如果我只告车主一个被告而没有将保险公司也列为连带被告(因为车主买了交强险),那按交通法,如果赔偿金额在6万内的被告可以免付责任,(是不是可以不用赔的意思?)超过6万的部份,车主才要赔付,(我们的求偿金额未超6万)请问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难道我非要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如果不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是不是法院就不会判对方赔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326(广东)
提问时间:2008-10-29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