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正规医院的急救中心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正规医院的急救中心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去年冬天下午天没黑时,一位年轻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汽车从侧面撞到自行车,受害者被急救人员送进正规的大学的综合医院的急救中心抢救,生命保住了,但伤势很严重,3个多月才能出院,一年了生活仍无法恢复到正常。因为事情突然发生并且受害者当场失去意识,无法亲自确认肇事者车速。出事地,限速40,警察说肇事者车速35.8,因为没有刹车痕,车速是肇事者自己说的。因此说肇事者没超速,不提起公诉,情况不利于受害者。所有人都不相信警察的决定,那么低的车速不可能造成那么重的伤势。后来受害人发现当时急救中心的记录上面写着,受害者骑自行车时被车速50的汽车从侧面突然撞上,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受害者情况已经不稳定了,经抢救后陷入重度昏迷。和警察说的完全不一样,按医院的记录肇事者已经超速了。如果起诉肇事者的话,这份记录可以作为证明肇事者超速的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iigat……(海外-亚洲)
提问时间:2011-12-26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