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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纠纷

房产过户纠纷 2003年3月18日经介绍人并经办,通过双方协商同意,我签下和张“合伙建房合同书”。根据合同原则,以一平方米700元整,购买了经办人介绍的张名下的房屋。住宅面积共143.66平方米,总计人民币100562元整。同时我也同意了经办人补充的三期交款计划,且履行了交款计划。于是,2003年3月21日上午在经办人家交付了第一期购房款2万元整,4月5日上午在经办人家交付了第二期购房款5万元整,当4月24日上午到经办人家交付第三期购房款3万多元时,经办人不履行职责,叫我把最后3万多元购房款,交给在此交易始终都没有出现的房主张办理。当日下午我就拨通了经办人提供的房主张的电话号码,与张通话时,他说在外地,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也没有给予明确答复我交款期限。在此后,我多次打电话不通,也没有人来或电话催款。至此造成六年多来,还有3万多元购房款无法交付和办证。在此过程中我迫于办证贷款心切,在建行得知房主张于2001年7月10日已经把这套房产证抵押10年在建行,而且经办人在交易过程中始终也没有透露。当时我想:张都已把房产抵押到2010年才到期,我又无法为张还贷,就等到期再找张办理。就这样一等就等了六年多。今年11月6 日得知房主张于2008年还清抵押贷款了,当日下午我就拨通了房主张的电话,7日上午到介绍人家求他与张商量办理过户,8 日下午房主张勉强地与我见了一次面。答应付给张还差三万多元购房款和六年多来的利息,及过房费自己付。可是,张至此不理,说不卖了,叫我搬出去。此后我多次打电话不接,也多次委托房主张的好友与其商量给予过户,都以种种事由推托我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我花了三万多元装修,于2003年4 月23日入住。六年多来,张至今一次也没有打电话或来人催过我交付最后一笔购房款。现在房屋大幅度地增值,张储心积虑地,企图反悔.终止合同履行。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才能办理我应有的房屋所有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笛韵(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09-12-18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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