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等的赔偿问题?
关于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等的赔偿问题? 我所在公司为一民营企业,总公司在四川,分公司在重庆,我在分公司上班。2009年6月5日进入该公司,6月6日调到重庆上班,一直到今天,在这一段时间内,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保险类的,是全日制上班(计件工资),有时每周上班6天半,平时加班没有加班费,当初老板给的工资还算可以,就没有说什么,打算就这样做两年就默默的走人好了,可是没想到老板是越来越抠,在2010年8月下调工资,到2011年12月员工罢工,上调了工资,但还没有09年的工资高,想想就来气,也想辞职不干了,所以有去劳动保障部去告他们的想法,我知道公司肯定要赔偿的,(社保+1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但是具体还有什么就不清楚了?能证明我在该公司工作的,只有同公司同事和工资卡(工资卡是自己办,然后把卡号交公司发工资),本有一张2009年6月6日的调令,但分公司收交了。对了,还有2011年的上班工作记录,但那是自己填写,组长签字。请哪位熟悉此类事情的高手给指点一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alvwe……(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1-12-25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