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女方目前十九周岁,在2013年5月与男方未婚同居一年后生下一个女儿

女方目前十九周岁,在2013年5月与男方未婚同居一年后生下一个女儿 女方目前十九周岁,在2013年5月与男方未婚同居一年后生下一个女儿。目前孩子一岁零四个月。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现以分居一个月,孩子现由女方抚养,在这期间孩子生病男方一分钱也没出。口头上一直都说不付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6-06-25 23:5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