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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后,我需要向对方支付所谓的“租车费”或“车子折旧费”吗?
定损后,我需要向对方支付所谓的“租车费”或“车子折旧费”吗?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前天晚上,在武汉江汉区,我擦了对方车子,警察已经定责,我的全责,保险公司也定损了,可以赔付。但现在,对方(是宝马x5的车子)还要求我赔偿,要么就帮他租十到十五天的车子(要租宝马x5的),费用大概1.75到2万(也可以直接给她2万的现金,对方自己租);要么就赔偿他的车子折旧费(大概3到5万)。请问下,我该怎么办?这个在法律上有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niu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6-25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