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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将婚前房子变卖,部分钱款,用于还婚后新房子,请问属于婚前财产么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将婚前房子变卖,部分钱款,用于还婚后新房子,请问属于婚前财产么 我们2010年结婚,婚前由丈夫和公公共同的名字买的房子,有8万贷款,是公公还的。婚后我们一直住着。2016年,我们又买了一套新的房子,价值120万,首付40万,夫妻共同贷款80万。之后由于婚前的房子空出来了,公公把房子卖了,卖了60万,打到公公的账户中。当时他取出来之后,自己要了10万,剩余的50万给了我,说是看我们新房子,手头紧,也没有其他的约订。我将20万还了外债,30万抵充了部分贷款。现在要离婚,我说新置的房子一人一半。丈夫不同意,说120万的房子,有60万是他父母给他的,算婚前财产。剩下60万再分割,除去50万贷款,就有10万分割的。我认为他父母卖房子的钱,给了我们就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请帮忙分析下,如果法院判决,怎么判。我该做什么准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AN08……(天津-东丽区)
提问时间:2016-06-2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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