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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感情不和

婚姻感情不和 本人赣州市人,我妹妹2009年与人结婚,未办结婚证,有办喜酒,今年2011年12月份因为感情不和,我妹妹提出分手,有生育一男孩,一岁四个月份左右,我妹妹同意共同抚养费小孩,也愿意支付小孩抚养费,但是男方还要求退还彩礼钱,请问男方有权要求要回彩礼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I7901()
提问时间:2011-12-24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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