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
母亲死亡,本人继承职工股份,公司对职工股份受益人发放费用,本人没有
母亲死亡,本人继承职工股份,公司对职工股份受益人发放费用,本人没有 我母亲是长沙市锦华丽湘绣总厂职工,该厂05年9月改制重组,我母亲是125职工股份受益人。09年我母亲退休,该年6月10日,因癌症病逝。本人继承公司职工股份,2011年12月中旬湘绣厂职工股份会议,在未通知本人情况下,以旅游等其他费用名义像每位股份职工发放1万多元费用,具我阿姨(她也系125名职工股份受益人)像公司领导反映我母亲情况,公司领导表示,这次费用发放与我没有关系,只有在世员工才有的福利,我想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yang……(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12-2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