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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赔偿

劳动赔偿 我在一家集团公司的一间分店工作,2009年进入公司的,2010年4月份分店才和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在2011年12月份的23号公司突然开会说这个店的土地到期什么的,要另外建新店,大概要半年后才可重新开店,然后给了我们员工三个选择,1.自行选择到其他分店工作。工资一样,2放长假,(停薪留职)3自己离职。但是这么突然说什么建新店,大部分员工都不相信,感觉是公司倒闭,不想赔偿,就先把大部分的员工安排的别的店去,怕到时候去到别的店在本店的工龄就没了,到时候想申诉也无门了,想问一下,如果这种情况这三种方法都不愿意的话能不能申请补偿离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evalin……(广东)
提问时间:2011-12-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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