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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继承,赠予的房子再转卖是否要收20%个人所得税?

继承,赠予的房子再转卖是否要收20%个人所得税? 房子一直都是我父亲名字,他97年过世了,房子是一整栋的,地皮面积91.3平方,两层半,以前是划拨地,要转到我名下必须要补10多万的地价,所以一直没办到我名下,今年4月总算把地价补了,继承,赠予到我的名下,但是因为需要资金周转,我把房子拿去银行贷款了40万,现在我想把房子买掉,请问我转卖给别人的时候是否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还需要交付什么费用?
我就一套房子,要是要交20%的所得税,比如我卖了50万,打了20%,那就去掉了10万,再还钱给银行,那我不就一分都没有了吗?
我改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2503……(广东)
提问时间:2009-12-16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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