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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 民事关系
民事赔偿 民事关系 某人去爬山时候,在山顶看到一女子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声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跳下去,某人去拽住女子衣服,救起女子,在救人过程中某人携带的2000元的相机损害,手臂擦伤。女子头部碰伤衣服破裂,某人将其送往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并为自己包扎伤口20元。当晚,某人借招待所,已经身为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身女子家人赶到医院,向某人表示感谢。问:某人的照相机和伤口包扎费用该谁承担,为什么?某人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能否请求赔偿,为什么?某人向服务员借的100该谁偿付,为什么?某人能向女子请求一定报酬吗?为什么?某人应该赔偿女子的衣服损失吗,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kf3525()
提问时间:2011-12-23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