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赔偿
需根据学校是否有过错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责任
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完全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到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18周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根据最新侵犯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是18周岁以上学校的责任不大。
如果学校在孩子生病的过程证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只要尽到及时通知家长的义务就没有问题了。
你要证明学校有过错(校方未及时送医院治疗)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