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拒绝缴纳物业费的问题
关于拒绝缴纳物业费的问题 我的房子是2006年元月交付使用的,与2007年发现有一卧室窗台漏雨并导致木地板变形,后经向物业管理(房屋开发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反映,他们派人来修窗台,修过好几次,可是到现在仍在漏雨,今年下半年再反映物业一直未做处理,到现在外窗台的涂料也没有刷。第二件事情是小区交付使用后一半个月就会跳闸一次,2010年3月20日晚又跳闸导致我正在使用的电脑损坏,经小区保安向物管反映后,小区物管人员20多天后来处理时先是推脱停电的责任,后来在证实停电是由小区跳闸引起后保证请教专业人士后再给予回复,可是到现在一直未作处理,由于以上原因我未交2011年的物管费,现在物业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给我发来律师函要求协商解决或缴纳物管费,我就打电话和物管联系协商解决,可是物管方说房子维修是有时限的,现在已过时限,不再予以维修,木地板他们不会负责,要上告法院,请问我拒交2011年的物管费合理吗?现在我应该如何应对,法院是否会判我败诉?麻烦律师大人给以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nyxsm……(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1-12-22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