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
有财产继承权! 我的补充: 2011-12-22 10:21
你爷爷名下的财产,2008年以前的个人财产有你奶奶的一份,这一份是和你爷爷的儿子或女儿平分的。2008年以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划掉你奶奶的一半再和你爷爷的子女平分。
另外,你提到的遗嘱问题,因没看到所以不好解释。但遗嘱只能处分爷爷的个人财产部分。
你爷爷的遗嘱 中把财产给对方孙子,遗嘱所涉及的财产你奶奶没有继承权了
其它的你爷爷的遗嘱没有处分的财产,你奶奶有继承权
如果有遗嘱,那么按遗嘱来。若没有遗嘱,那么你奶奶依法可以继承一部分财产。
当时你爷爷旧房拆迁的时候,你奶奶是否为安置人口,若是,那么你奶奶最起码有一套房子。
如需帮助,可致电联系。
你好:
从你讲述情形看,在夫妻关系上,由于双方2008年登记,在此时间之前的财产应属于你爷爷的个人财产。在继承上,如果确有有效的遗嘱,需要按遗嘱处理。从这些而言,对你奶奶的权利保护不利。
但对于2007年的拆迁分配,需要明确的是你奶奶是否为安置的对象,如果是安置的对象就具有相应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调查相关补偿协议。
有遗嘱,遗嘱不一定有效。房屋是否有你奶奶份额,要依据动迁协议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奶奶可以主张婚后所有的收入!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你好
1、你爷爷奶奶2008结婚,房子是2007年分配所得,正常来说,是你爷爷的个人财产,如果有遗嘱的话,那么你奶奶就是没有份额了
2、如果分房时奶奶有份额,那么你爷爷写的遗嘱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你奶奶的那份是不可以处分的,你奶奶可以主张要回自己的份额
3、建议带上证据咨询律师,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办理,但你奶奶无地方居住,可以要求居住权。可以和我电话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1、要看你奶奶是否是拆迁安置对象,如果是的,那么属于你奶奶部分的财产,你爷爷是无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的;
2、反之,如果不是,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无其它共同财产的,完全属于你爷爷财产的,他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决定自己的遗产分配的。
你奶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份额。
如果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处理;超出遗嘱的部分财产和未立下遗嘱的话,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你爷爷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你奶奶、你爷爷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