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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有事咨询,希望能得以帮助,解决困惑。 前男友在去年9月 你好,律师 你好,律师。有事咨询,希望能得以帮助,解决困惑。 前男友在去年9月 你好,律师。有事咨询,希望能得以帮助,解决困惑。 前男友在去年9月,强行发生性关系(当天强行发生,哭喊放过,要逃跑未逐,隔天回宿舍决定要分手,介于第一次,又是男朋友,心里不知道怎么办。安慰后慢慢缓解,但心里一直没有忘记当天强行的情景,心里记著,不為尊重的意願,心裡很難受。)(第一次,導致下痛,他還買藥安慰,我沒用放在宿舍。)後期在不自願下7次,在一起三個月,後面發現該男友同時交往一個女朋友(對方也被騙辦信用卡刷去用),另外他讓我辦信用卡,未經同意,自己拿去刷,而且找事因借錢,將近包括信用卡刷的費用將近2萬。身份證假的,多種假的信息。例如車子是借的,房子是別人的,家裡還有一小孩,自身離異過,坐過勞,隱瞞真實情況,以此方式取得信任,借車,和房子住的人為知情者,知道他的為人,還借以用途,概念中算“幫兇。”我並不知情,後期事情暴露,逐漸分手。借走的錢沒還,後來瞭解人為以此方式騙女的錢用。我該用哪用方式讓他受法律制裁呢?強姦罪?還是詐騙?(另外我已成年,不想讓家人擔心,這樣是否會有影響,甚至未來的生活?事隔快半年了,現在追究是否有效?心裡一直承受的事,踏出來,他行為的情況應得到懲罰,同時也不想讓別的女生受到同樣的傷害。真的…心裡陰影很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06-22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