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房产证上去名字所带来的补偿问题
您好,补偿总房款的百分之十之百分之三十,计算依据为上海市高院的相关文件。
1、大概百分之十之百分之三十,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争取最低的补偿;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对方没有出资的话,可以起诉确认产权归你所有,不应给对方补偿。
一直是你在还贷,若协商不成的话,应尽快处理此事,建议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之前办过同类案件,一般法院判给女方30-15%。补偿是肯定的,或多或少你都要付出点。
如需帮助,可致电联系。
根据相关规定,你这种情况最多支付10%,补偿其机会丧失的成本。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带上相关材料来所面谈,
需要给女方部分补偿,一般房屋价值的百分之十之百分之三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你好
1、大概是10%-30%
2、你付的首付、还贷款是可以主张少补偿一点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对方可分得10-30%的房款。可以和我电话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加名字是一个财产赠与行为,而该行为是以结婚为前提的,现在结婚这个前提已经不存在,丧失了赠与的合理性,可以提起诉讼,撤销赠与行为。但你也要做好让步的准备,毕竟物权以登记为准,你的底限在总房款的百分之十之百分之三十,争取最小的损失吧。这是一个天大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