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购房,婚后想加女方的名字,房管局说在有贷款的情况下不能改名字,这个问题是否能解决?
要么经产权人 抵押权人同意
要么一次性还清贷款
你好,不能加名字,只能协议处理
你好,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体流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
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按揭房是不能加名字的,建议签协议约定为共有。
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你好,还清贷款后即可。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做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