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在上海工作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可以在上海通过诉讼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1、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如国籍国有关部门不受理的,可在国内最后住所地或婚姻缔结地法院起诉
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可在上海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和我电话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可以在上海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