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和私了
打架和私了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八月份的时候我把自己三居室房屋出租了一间给一对夫妻。客厅公用。
然后我和他们一起住在我的房子里。
前天(12月13日)凌晨,房客刘海涛(男),醉酒回家,在客厅殴打他妻子。我去劝架,拉开他们时,刘海涛突然打了我一拳,我回了他一拳。把他右下唇打出血了。(整个过程就是这样,只是一人打了一拳)
然后他打电话叫了一帮人,其中还有一个据称是蹲大狱刚放出来的杀人犯,扬言要打折我的腿。
最后我接受他们赔偿四万元的要求。
我没打算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因为一旦经过司法程序,虽然可以少赔偿或者不赔偿,但他们有可能会一直纠缠下去。毕竟我的工作单位还在这里啊。而且我也不认识混社会的人。这是很无奈的现实。
当时(12月13日凌晨三点)凑钱支付了一万元。
本来是协定今天支付剩下的三万元。
但是钱一时凑不齐。他就又扬言要抓我进派出所、打折腿(他的姐夫在派出所,哥们是刑满释放人员,还认识很多混混)
我担心支付余款后他还会纠缠不清。
(我是这样考虑的,工作地点和家都在这里,他们在黑道白道也都有人,这四万块钱只当破财免灾了。但这也是我的底线了,如果他们真的再纠缠不清,那只好和他们死磕了)
现在我有几个问题:
1:私了协议该怎么写。
2:这样的私了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3:时候如果他们再因为这件事纠缠的话,这份协议能不能作为有效的依据来起诉或者应诉?
请不吝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dure……(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09-12-14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