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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东刻意克扣押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东刻意克扣押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与房东的合同中写明,若乙方(我)在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一月与甲方(房东)商议,但当时我是通过电话与房东的儿子表明了不会再租用此房,但现在房东以我没有提前商议为由要我以全额押金作为赔偿,房东儿子现在矢口否认我与他之间的商议,难道我就只能默认了?有没有什么法律条例或案件可以借鉴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吾芯翩爱(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2-2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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