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我们是北京一企业下的保安,以前上班一直没有休息,每月无休的工资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算的
劳动纠纷我们是北京一企业下的保安,以前上班一直没有休息,每月无休的工资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算的 劳动纠纷我们是北京一企业下的保安,以前上班一直没有休息,每月无休的工资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算的,法定公休的加班费不按工时算,是按一天100元算的,现在保安公司要解散了,但是保安公司的上级单位还在,他们要我们这些保安转至其他的保安公司,我们大部分保安不想再转下家了。
在这里我们要问的是:
1.如果因为以上情况我们不想继续在另一家保安公司工作,我们是否算原公司辞退我们,并应该发放给我们响应工作年限的补助金。
2.如果我们去下一家保安公司上班,原单位的补助金我们是否可以申请?
3.过去原公司未按劳动法欠发我们的加班费我们是否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追讨?
谢谢各位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06-21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