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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我老家农村盖房子,我们家与其他两家同时盖,雇佣的是同一包工头(没有资质),并分别与包工头签订施工协议(协议规定:如包工头所雇工人发生意外一切与我家无关,由包工方承担)。由于我家在三家中间,因此施工用起重设备都支在我家。在施工过程中,有一工人不幸摔伤,并向法院起诉了包工头及我家,法院共判赔20万元,我家负连带赔偿责任,没有具体的赔偿数额划分。
   请问律师:在我家事先和包工头有协议规定责任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要负责,如负应该责任怎么划分,和我们同时施工的另外两家是否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急盼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gzi……(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09-12-13 21: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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