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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恳求得到帮助

恳求得到帮助 本人是一名私营业主,因为店内业务与一名顾客发生纠纷,对方先动手,导致本人左手小指末节三节指骨粉碎骨折。对方报案,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让我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经医生诊断,开刀,打入钢钉固定治疗,并告知,恢复后会影响部分功能。住院一个礼拜,现出院,刚做完手术四天,请问现在可以去做伤害鉴定吗?还是如当地派出所所说,等伤情全部恢复以后再来协调解决?
对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如何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恳请得到专家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6277……(安徽-铜陵)
提问时间:2011-12-20 21: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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