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沈阳市东陵区高某于2000年11月从谢某手中以12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处房,当时双方约定高某于同年年底先交10万元之后,谢某马上交房屋的钥匙,其余房款待2001年2月底交清。双方均按合同要求履行,但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到2001年12月该房动迁时,高某才想起房屋过户之事,于是要求谢某交房证过户,不料谢某说,房屋没有过户,合同不生效,要求退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高某遂起诉。
问:1、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2、双方纠纷应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影影影(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2-20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