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程序和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程序和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程序和手续
二个人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约定:一人出资90%,另一人出资10%。公司已合法登记成立一年有余。约定出资90%的控股股东全部完成出资,约定出资10%的一直没有出资。约定出资90%的控股股东全部完成出资后,无奈代没有出资的股东完成了出资额。约定出资10%的仍然拒绝出资。由此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要解除没有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需要用什么程序和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按照以上规定,对解除约定出资10%的股东资格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azhen……(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2-20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