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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您好!被执行公司无任何财产可执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两次

黄律师您好!被执行公司无任何财产可执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两次 黄律师您好!被执行公司无任何财产可执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两次,第一次是在诉讼期间变更的,由公司股东担任新法人代表,第二次是在执行期间变更的,变后的法人代表就是一个非普通的老百姓,就算成为黑名单也无所谓的那种人。并且该公司现在没有任何经营活动,会任其自生自灭。原法人代表把原执行公司业务全部转到别的公司开展,多次变更法人代表,目的就是逃避责任,象这种情况,债权人还能拿到钱吗?被告中的原法人代表还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吗?能申请对其实施惩戒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6-2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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