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开的商场租了一个门店做生意,商场合同原定4月1号开业并开始算房租
您好,可以追究对方额度违约责任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可以电话详询我
您好,合同中是否约定开业之日开始起算房租呢?
您好,合同是约定从实际开业时间开始收租金还是4月1日开始收租?另外,对于商场广告宣传,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呢,当初的商场宣传是否有过相关的内容呢?如果有,您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或者其欺诈为由申请撤销合同。
合同是如何约定租金起算日期的?
4月1日门面是否已交您使用?合同上约定从什么时候开始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