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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学生参加校运会脚骨折

学生参加校运会脚骨折 我侄子在一所职业学校读书,12月2号,他参加学校举行的校运会跳高,导致脚骨折,当时学校既不送医院检查也不通知家长,后来他疼起脚来我家里,发现他脚有问题,我们就送去医院照片检查,结果脚骨折。目前,还在医院医疗。我们已经电话联系他们学校,已经有10天左右了,学校没有给任何回答,我想问您下,这种情况学校是否有责任,望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文学(贵州-铜仁)
提问时间:2011-12-1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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