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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地税工程费发票

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地税工程费发票 我公司于几年前发包给工程队一项小型工程,当时签订了合同,并由该企业所在的税务机构代开了地税工程发票,按合同工程实施中和完结后我们分几次支付了工程款(包括现金和转账),最近税务部门检查说这算虚开发票。我想了解是否存在虚开问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ha……(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2-19 2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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