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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乙方建楼通过银行贷款,最后到期未还款,被银行起诉

甲方为乙方建楼通过银行贷款,最后到期未还款,被银行起诉 甲方为乙方承建住宅楼一栋,双方同意由甲方筹款提前开工。为了解决建材款问题,甲方向银行贷款,并找到了乙方负责人,向银行证明甲方有乙方的建设工程,而乙方暂未拨款一事。乙方负责人在甲方与银行的借款合同担保栏内签字盖章。贷款期满后,银行多次催要贷款,甲方拒不还款,银行向法院诉讼。                                      请问这里面存在了几种法律关系?各法律关系要素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1148……(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6-06-20 16: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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