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一直不好,为了孩子也这么将就着过了,可最近发生了些事我想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
建议起诉离婚,由律师帮忙调查搜集证据。
可以诉讼
起诉处理
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另外收集证据证实对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开家,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二年以上,法院可以据此判决离婚,需要帮助请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