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审查

关于劳动合同书上签定的条例是否有效

关于劳动合同书上签定的条例是否有效 以下是我的合同书上抄下来的: 
    合同期限5年,乙方(劳动者)在服务期满后,甲方一次性补贴人民币陆千元,但是个人应缴的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则必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陆千元正. 
请问这项条例有效吗? 
在这里工作3年了,很努力了,但是待遇一直没改善,彻底失望了,也实在忍不下去了.如果我提前三十天申请辞职,必须得赔六千吗? 请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_na……(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08-08-20 21: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李茂久律师

江西南昌市

黄斌律师

江西南昌

范小华律师

江西南昌市

张艾律师

江西 南昌市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南昌市律师
李茂久律师 
江西南昌市
已帮助 35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黄斌律师 
江西南昌市
已帮助 2914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范小华律师 
江西南昌市
已帮助 25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南昌市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