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拒绝签字。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拒绝签字。 2011年12月17日,我开驾驶车辆行驶至黄龙饭店门口时,一辆轿车突然从黄龙饭店左转出来,撞到我车辆左后侧。交警来后勘察现场判定对方全责,经过交警四十多分钟的协商,对方仍然拒绝签字。交警说:你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可以解决,遇到这么不讲道理的人也没办法。我的问题是:如果我要起诉对方,除了车损费用外,误工费(工作日请假跑法院、理赔中心、4S店)、车辆维修期间的代步车租用费(每天上下班代步,接送小孩子,单位公事外出)等费用,在可以提供证明及正规发票的前提下,能否与车损费用一起提交到法院并得到被告赔偿?另外如有其它我还没想到的可能发生的费用,也请律师告知。谢谢!本来不想这么麻烦的,但遇到不讲道理的人非常郁闷,只能与他细算了。*刚注册最高积分也就20分,年关已近,急盼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urin(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2-1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