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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违约金及档案问题
辞职违约金及档案问题 我是2010年7月毕业的。毕业后就与某县卫生局签订了5年的就业协议,协议上说我首先在该县人民医院培训半年,然后分配到该县的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但是具体哪个卫生院没讲,签协议之前也没让我去过卫生院。半年的培训结束后我被分到卫生院工作,才发现哪个卫生院实在太差,不利于我的发展,现在我想辞职,但是由于我是正式入编的,户口已经迁过来了,档案也被保管在该县人事局,如果5年内辞职的话须赔偿3万的县政府培训费。请问这个协议规定的3万元的培训费是合法的吗,我只在该县人民医院培训了半年。如果辞职的话我一定要交那么多违约金吗?他们如果不同意我辞职扣留我的档案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ydycz(广东)
提问时间:2011-12-18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