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闭店货品赔偿问题
闭店货品赔偿问题 公司由于经营不善,2011年11月的把我们所在的门店关闭了,在正式关闭的最后两天,把门店剩余的货品打包调拨给了桂林和贵港的门店,当时也有领导参与打包过程,打包完毕由仓库对所有货品进行运输给贵港和桂林的门店,之后的事情我们就不知道,然而在12中旬我们却听说有1万的货品不见了,所以不见的这1万的货由我们门店的所有人员赔偿,店长店助每个赔偿880,普通员工没人赔偿440.而且赔偿通知没有告知我们,就直接在11月份的工资里面扣除了,当我们去公司要求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时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没给我们解释。而且没有安装协议上的时间给我们付赔偿款,请问公司的做法属于什么行为,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7788qq(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2-1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