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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工人王武在五指山市交通局局长办公室坠楼身亡vip

橡胶工人王武在五指山市交通局局长办公室坠楼身亡 死者:王武,男,54岁,海南省五指山市畅好农场25队橡胶工人
死者配偶:庞桂花,女,49岁,海南省五指山市畅好农场25队,无业
死者王武的三哥:王志德,男,1996年10月因交通事故死亡
王志德配偶:陈建清,女
五指山市交通局局长:梁昌烈,男

事件大致经过:

2011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许,王武从五指山市市政府办公楼交通局局长梁昌烈的办公室坠楼身亡。

1996年死者王武的三哥王志德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当场身亡,肇事车辆为一辆隶属于交通局的无牌照车辆,交通局将其出租给地方私营车主经营,车主在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导

致王志德死亡,当时判定王志德无任何过错,责任方在司机一方,当时追究了私营车主的责任,私营车主给予了约3万元的赔偿费用(私营车主无甚赔偿能力),但并未追究交通局

车辆管理不善导致出现事故的责任,家属要求交通局解决一部分死者家属生活费用(王志德配偶陈建清自幼有智力障碍问题,丧失劳动能力,女儿年幼,需要抚养,车主赔付的钱

款无法维持后继家庭生活),交通局以只是出租车辆给车主经营,事故不是交通局造成的,交通局无任何责任,未进行赔偿。后死者王武及王志德的家属多次为此问题到五指山市

交通局反映协商此事,无果。2011年12月13日上午9时许死者王武陪同王志德的配偶陈建清再次至五指山市交通局办公室向领导反映此事,于2011年12月13日10时许突然坠楼当场身

亡。死者王武既往无精神疾病,当日亦未饮酒或含酒精等饮料(尸检当场曾抽取心脏血,2011年12月15日经送海南省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检测血清乙醇浓度,结果为阴性,排除了

酒后失王武足掉落的可能)。死者在进入五指山市市政府办事前神智完全正常。

目前五指山市公安局调查认定在事发过程中交通局长与死者王武未发生任何语言及肢体上的冲突,系死者自行跳楼导致身亡。事发现场只有死者王武,交通局长梁昌烈,王志德妻

子陈建清三人,公安局调查材料中有当时隔壁一主任办公室有人证言曾目睹王武从窗口自行跳下,但陈建清证言当时在走廊上,除她之外无其他人在事发办公室的门口走廊上,因

此不可能有第四个人目睹跳楼瞬间。

由于最初庞桂华在尸体转移协议上签了字,导致后续家属很被动,2011年12月17日,死者王武已经安葬,现在正在确定交通局、市政府是否负有间接、连带责任的问题,初步给家

属的结论是交通局、市政府不负有任何责任,不予以任何赔偿,只是给予了丧葬费2万元整。

我是死者的女儿,我咨询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市政府、交通局是否负有间接、连带责任,如果索赔,应该按照什么条例或法规来索赔,能索赔的金额大概是多少?

如果律师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我可以提供,五指山市的律师已经接到市政府的招呼,告知其不要介入此事,我们找律师咨询此事,没有人愿意回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etaph……(海南)
提问时间:2011-12-1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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