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爸爸生前卖了一套安置房,先付了36万,协议买方拿到房产证再支付尾款2万

我爸爸生前卖了一套安置房,先付了36万,协议买方拿到房产证再支付尾款2万 我爸爸生前卖了一套安置房,先付了36万,协议买方拿到房产证再支付尾款2万,现在我爸爸去世了,买方向法院起诉:1、我们协助买方过户;2、合同有效。现在拿去房交所说有一笔几万的个人所得税要交,否则拿不到证,建议去申请强制执行,买方想拿证又不愿意交税(合同上说所有税由买方承担),那么税就挂在继承人头上。我的问题是:1、我们确实有协助过户,但涉及的这个税到底该谁承担2、挂税对我今后有什么影响3、挂税会产生利息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6-19 09: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