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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生前卖了一套安置房,先付了36万,协议买方拿到房产证再支付尾款2万
我爸爸生前卖了一套安置房,先付了36万,协议买方拿到房产证再支付尾款2万 我爸爸生前卖了一套安置房,先付了36万,协议买方拿到房产证再支付尾款2万,现在我爸爸去世了,买方向法院起诉:1、我们协助买方过户;2、合同有效。现在拿去房交所说有一笔几万的个人所得税要交,否则拿不到证,建议去申请强制执行,买方想拿证又不愿意交税(合同上说所有税由买方承担),那么税就挂在继承人头上。我的问题是:1、我们确实有协助过户,但涉及的这个税到底该谁承担2、挂税对我今后有什么影响3、挂税会产生利息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6-19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