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肇事司机死亡车主是否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肇事司机死亡车主是否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2011年11月26日我姐夫驾驶一农用三轮车正常行驶过程中,与迎面一辆捷达轿车高速相撞。当时三轮车上共有三人,我姐姐 姐夫 和一名8岁儿童我外甥。事故导致我姐夫外甥当场死亡,对面捷达司机与我姐姐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与次日死亡。后经调查捷达车司机为酒家超速逆行付事故主要责任,我姐夫农用三轮车无驾驶证无牌照付次要责任。我姐姐外甥无责任。由于捷达车司机死亡但该司机为当地派出所一副所长私人司机,平时还为派出所做线人收集情报。而该车辆又为该副所长舅舅转借给该所长的车辆。后经我个人核实该车辆无牌照。由于肇事者死亡。对这起恶性交通事故由谁来负责,谁来负责我姐姐家的孤儿和残疾的母亲。听说交通法去年重新改版后对车主的连带责任好像是没有。个人认为该派出所用人不查对线人没有合理的工作安排调度,酒后将车辆交其驾驶。加之对车辆的管理松懈应该付全部责任。请哪位律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bu……(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12-18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