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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构成强迫交易罪还是强劫罪
是构成强迫交易罪还是强劫罪 我是一位犯罪人员的亲属,我查询了一下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本质区别,我认为从大前提来讲只还是一个强迫交易罪,构不成抢劫罪。一审已经判决五年徒刑。我对这个结果有所抗议,我们的人犯了罪是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承担的责任必须和所犯的罪行相辅相成。首先从犯罪动机来看他们不是以抢劫为目的,而只是想促成这种交易成功,只是方式有所偏激,但不管怎么说 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从整个过程来看他更符合强迫交易罪第226条所说的内容。我认为有些人把他认为涉嫌抢劫,主要是表现在金额方面,他们是错了但强迫交易罪中提到一条数额大并不等于比例高。举个例子来说:咱卖东西就有争一半的可能,他们只是想让他以最高价买下得个教训,以后做生意要公平,不要有小人之举。从上海虹桥出租车司机所犯得强迫交易罪来比较我这个比例显然很小,只是在暴力威胁手段下促成的。总纵迹象表明只是构成强迫交易罪。在一审判决这个结果上我不知道法官是怎样认为的,国家规定办案的前提是从严相济并宽,从字面上理解 是该严的严该宽的宽吧。咱所犯的错只是不懂法律,失足掉进去而已并没有破坏市场秩序,他们又不是经常性的欺行霸事、无恶不做。法官在判案过程中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就如同孩子犯了错家长在惩罚时你要想到他第一次犯你给他一巴掌就行了,让他得到教训以后在做事情上要经过大脑不要冲动。再说案件发生后亲属在对受害人已经做了积极的理赔。法官们慎重考虑一下,这关系到以后三个家庭的走向,法律是让大家警戒的不是一进去就一干打死的,请各个律师及各个法官帮我分析一下,我2次上诉希望有多大?是否能把罪行减到最低。现在我已经心里焦脆,在经济和精神方面走到极限,恳求你们帮忙协助。一定!一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郝霞霞(山西)
提问时间:2011-12-18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