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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离婚了,离婚协议盖了民政局的章同意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同意签字

两人离婚了,离婚协议盖了民政局的章同意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同意签字 两人离婚了,离婚协议盖了民政局的章同意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同意签字,但是女方把所有过户需要的手续办好了,男方就不想签字,只去把房子公证就行了。这样有法律效力吗?女方可以拿着公证的直接去过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6-18 21: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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