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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损害的再审问题

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损害的再审问题 当事人因当地环境污染导致身心及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经过一审、二审、以及当地最高院的判决中均认定其“因果关系不成立”,现当时人想再审应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法学院的学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侬(陕西)
提问时间:2011-12-17 18:4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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