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我的财产被保全错误:(对方)申请财产保全人主观上存在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法院在执行财
律师你好!我的财产被保全错误:(对方)申请财产保全人主观上存在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法院在执行财 律师你好!我的财产被保全错误:(对方)申请财产保全人主观上存在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中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并且法院在查封财产时没有给我财产清单,还让对方保管财产,法院也存在职权错误。我以申请再审程序在一审法院已经开庭听证了财产保全错误和损害赔偿,现在法官说过几天只撤销财产保全裁定,但是损害赔偿要我另行起诉,法官这样裁定合理吗?如果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这不就表明是基同一事实相互关联的法律关系吗?应该一起审理,怎么赔偿要另行起诉呢?法官没有说出法律依据。如果另行起诉又要分开重新写诉状,又要交诉讼费,我的财产被保全是诉前保全,我以前申请复议被驳回,现在是终审判决生效,证明对方财产保全错误,我觉得申请保全错误和赔偿是互相关联的,如果另行起诉对于我一个乡下的人来说太麻烦了,如果申请再审程序只撤销财产保全裁定,赔偿又转为另行起诉的话,假如有判决不公平的话,那后面又有上诉等程序,那就没完没了太漫长了。我看了裁判文书网上很多民申字号案子关于保全错误赔偿很多并没有另行起诉,很多就是以申请再审的程序结案的。而且民事诉讼法实行的是两便原则,一是方便诉讼人行驶诉讼权利,二是方便法院审理案子。律师你好,你觉得应该以什么法律依据或者什么方法来支持申请再审的程序审结案子而不用再另行起诉保全错误赔偿呢?麻烦你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6-06-18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