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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05年11月购二手房(首付8万3双方各半,没有协议出资证明,双方父母可证明,双方公积金组合贷款24万,当时女方提出产权证写女方名字,怕因此伤害感情,经双方父母同意后产权证只写女方名字,买房是手续费用均是写女方名字)12月结婚,婚后由双方共同公积金还款,现还未还完,现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我现在怀疑当时产权证只写女方名字的动机)男方不想离婚,有女儿3岁多,一直有女方父母带,如果离婚,如何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现房屋大概值85万),孩子抚养权我能争取吗,现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将男方公积金贷款取消,请问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请按新婚姻法的规定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ngsh……(天津-红挢区)
提问时间:2011-12-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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