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不是正当防卫
是不是正当防卫 张三,李四,王五都是在校未成年学生。一天中午,在寝室住下铺的张三以住上铺的李四抖了飞尘为由打了李四。李四向老师汇报后,老师以李四较调皮为由,没做处理。李四把此事向王五说后,两人商量晚上找张三论理,又发生李四和王五与张三打架事故,但在同寝室的同学劝说下没发生明显的伤残事故。平息后,李四拿出小刀坐在床上修指甲,张三不服气又上前以拳打李四同时再用铁铲猛击李四头部数下,把李四打翻在地,李四便用小刀将张三刺伤住进医院,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请问李四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pk(重庆-荣昌)
提问时间:2009-12-10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