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商品房延期交房一年半的违约金
商品房延期交房一年半的违约金 我于2008年夏天在临海大田购买了山水人家小区的商品房,合同交房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违约金按万分之五每日赔付.因质量问题,房产商于2011年8月份通知交房,违约金按房屋总价百分之八赔付.我的房子总价是41.8万,这样一算差距太大.小区内的一部分房主起诉了,临海和台州法院的判决书回复是按万分之四每日赔付.我们没有参与起诉,内行人提议我们要抓紧时间起诉,因为只能在合同交房日两年内才可起诉,对不?若不起诉,是不是不能拿到相应的赔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R(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12-16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