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打架用刀把人捅成轻伤
打架用刀把人捅成轻伤 1.我一朋友甲和乙有过节,甲给已发信息骂乙,后来甲给乙打电话约出来单挑,后甲被乙打伤头部,约4厘米创口缝了6针。甲没有报警。
2.后来甲出门被乙看到,乙上去就揍甲,乙是空手揍的。甲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把乙捅伤,捅的是大腿,造成轻伤。现在乙已经报警,甲被警察带走。
第二个事件中的情况甲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这两件事情是分开处理还是合起来处理?分别是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pand……(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12-16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