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还不上陈年债务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还不上陈年债务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各位大律师。您们好!
我有个法律问题要咨询您们一下,麻烦您们能帮我解答一下。
事情经过是这样:
我家是农村的,我父亲于85年的时候与三人一起向农村信用贷款12000元用于合伙做生意,却想不到生意失败了,还不起贷款。直至十几年后(父亲也记不清楚是那一年了)在信用社的要求下三人分摊了债务,我父亲的分摊到的债务为14000元。至05年,我父亲前前后后一共还了20000多元,但到05年的时候我父亲年满60岁,要信用社的要求下双把债务转移到我母亲的名下,续贷,直至2009年9月份,信用社的再次上门追款,目前,债务已达到30000万,我父母已经没有任何收入了,还不起钱,本月,信用社再次到我家里追债,说如果再还不了钱就要求把债务变成家庭贷款,转移到我们三兄弟身上,我们不同意,我们不想还这一笔债务了,且目前也没有能力为父亲还这一笔债务,家里的唯一的住房是八几年起的砖混结构的一层小楼,已经又破又旧了,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没有房产证。
我想咨询的问题有:
1、还不上这一笔债务,我父亲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2、作为子女,我们会不会有什么连带责任?
3、我们最担心的是法院强制执行,父亲会不会要坐牢,他已经六十五岁了,身体又不太好?还有就是会不会查封或拍卖我们的住房,虽然又旧又破,但却是我们一家十口的唯一能落脚的地方。
以上问题,麻烦律法抽空帮我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luo(广西)
提问时间:2009-12-09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