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开发商建设局补偿不到位,二年多来一直协商未果,包工头要强行施工,户主上前阻止,反被包工头殴打。
因开发商建设局补偿不到位,二年多来一直协商未果,包工头要强行施工,户主上前阻止,反被包工头殴打。 因开发商建设局补偿不到位,二年多来一直协商未果,包工头要强行施工,户主上前阻止,却被施工人员抱住,包工头对其头部打击,后又用脚踢户主腰部与下身,造成左眼及头部受伤,下身严重损伤。户主报警,110人员将包工头、户主、施工人员带到巡警队进行盘问记录,后因口供不实,包工头逃跑。后当事人因受伤住院半个月,被诊断为“软组织严重受损”花费治疗费住院费共7000余元。
这个事情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话,应该怎么办?这个包工头跟他的同伙触犯了哪些法律?当事人应当向其索要哪些赔偿? 越详细越好,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7031……(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1-12-15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