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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不解决工作问题

关于单位不解决工作问题 你好,我是九五年毕业于安庆建筑工程学校,大概九六年下半年分到怀宁县建设局下属单位房产局,当时房产局又设立了一个物业管理所,当时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应付我们这些毕业生的工作问题,因为当时的物业管理所根本就无事可干,也没有这方面的法规文件,当时房产局说我们这个管理所是自负赢亏,当时四个人都是从学校分过来的,除了一个所长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维持下去,我们向有关领导反应了,他们也不给我们解决,因为当时我们都年轻,我们也不想这样混下去,所以都各奔东西出去打工了,至到今日,我想问有没有相关法规为我们讨个说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hao19……(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09-12-0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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